(五)打造欢乐保定
继续做大做强现有节庆活动,积极引进培育大型国际国内体育赛事和精品会展品牌,以节庆赛事造势,塑造“欢乐保定”旅游节庆品牌。挖掘保定市红色文化、历史故事、民歌曲艺、非遗文化等资源,推动地方戏曲和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景区,打造一批大型文旅演艺项目。支持各地依托自有优势资源,创新办好农民丰收节。策划举办有地域文化特色及面向不同群体的路跑、骑行、垂钓、武术等主题赛事活动。加快发展动漫、网游、网络视听、虚拟现实、电子竞技等体验式文化旅游游乐产品。
第七章 健全公共文化和旅游服务体系
以人民为中心,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重心下移、共建共享原则,持续优化完善公共文化服务和旅游服务体系,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和旅游服务数字化发展,为当地群众和外来游客提供更加便捷、更加高效的公共服务。
一、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一)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建设
一是完善政府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体系。全面落实《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 (2021年版)》和《河北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十四五”规划》,进一步明确现阶段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范围和标准,强化保障能力。进一步调整完善市、县级政府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服务目录,确保内容无缺项、人群全覆盖、标准不攀高、财力有保障、服务可持续。建立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根据标准实施效果、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等因素,适时修订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服务目录。到2025年,基本建立系统完善、层次分明、衔接配套、科学适用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体系。二是加强公共文化机构标准化建设。参照国家公共文化机构评估定级标准,加快提升公共图书馆、文化馆 (站)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等公共文化机构建设、管理和服务标准,健全城乡公共文化服务标准体系,以标准化建设引领公共文化服务质量不断提升。
(二)加快打造博物馆之城
一是注重顶层设计,坚持规划先行。充分发挥全市文化资源和现有博物馆数量比较优势,加强对现有文化文物资源的调查研究,加大对博物馆之城的整体策划、规划,重点推动编制《保定市“十四五”时期博物馆之城建设发展规划(2021-2025年)》《保定市博物馆之城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等,明确博物馆之城的目标任务,确立时间表和路线图。二是将主城区作为建设博物馆之城的核心示范区先行打造。结合主城区旧城改造、城市更新和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工作,积极推动建设一批文化主题突出、展示内容丰富、展示手段多样的特色博物馆。鼓励各地结合特色文化品牌打造和文化产业发展,推动博物馆及展览馆、村史馆等项目建设。发挥市博物馆示范带动作用,积极走出去、引进来,搞好文化交流,讲好保定故事,传播保定声音。三是大力支持非国有博物馆建设。进一步做好《保定市非国有博物馆管理条例》的立法工作,在符合保护、修缮和建设控制要求的前提下,加强政策支持力度,鼓励利用传统村落、景区景点、历史建筑、商业建筑等设立非国有博物馆。鼓励非国有博物馆向公众免费开放,并按规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和建设用地扶持。整合驻保高校、企业、社会团体和文物系统博物馆及具有博物馆功能的社会机构,推动成立博物馆联盟。
(三)加快建设书院之城
一是注重顶层设计,坚持计划先行。根据实际情况,市级制定《保定市“书院之城”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县级制定符合本级落地实施的“书院之城”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市县任务目标、责任分工及完成时限。二是做强龙头带动,推进试点先行。推进保定市政府与河北大学合作复兴“莲池书院”,将其打造成为具有鲜明文化特色的北方书院复兴典范和传统文化复兴标志;整合原保定军校纪念馆筹建处古建老房屋,改建“保定军校书院”;有复建历史书院计划的县(市、区)、开发区启动复建计划,其他县(市、区)、开发区可选择人口密集、软硬件条件较好的小区、社区或景区为突破口,谋划建设1至2座旗舰书院。三是创新服务模式,建设新型书院。借鉴试点或旗舰书院建设经验做法,各级主动作为,全面整合资源,开展书院进街区、商区、社区、景区、医院、学校、车站“七进”活动,打造一批规模适当、布局科学、业态多元、特色鲜明的“城市书房”“文化驿站”“乡村书吧”“社区书院”等新型文化体验空间,逐步建设新型书院集群,形成全市书院网络体系。
(四)实施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提升工程
一是加强城乡重点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将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纳入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合理规划设施数量、种类和规模。加强市级标志性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完善市图书馆、市群艺馆(文化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功能,提升重点公共文化设施服务力和辐射力,加快建成配套齐全、运营高效的高水平文化设施,打造一批高品质的城市“文化名片”。健全基层公共文化设施,持续推动县级公共图书馆和文化馆、乡镇(街道)综合文化服务站、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提档升级,到2025年,力争县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 (站)100%达到国家建设标准,村 (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100%达到 “五个一”标准。发挥县级总馆在县域公共文化建设中的中枢作用,推进县级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依托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加强城市社区和农村文化设施建设。鼓励各地建设具有地方文化特色或行业特色的图书馆、文化馆和美术馆,支持各类专题馆、主题馆建设。二是加大公共文化资源整合力度。完善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保障机制。深入推进公共图书馆、博物馆、群艺馆(文化馆)、纪念馆、美术馆等免费开放工作。推动工人文化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以及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免费提供基本文化服务项目。推动县级及以上城市规划展馆设置城市历史文化展厅。三是加强流动文化服务设施配套。加强市、县两级图书馆、群艺馆(文化馆)流动服务车和国有剧团流动舞台车配备支持力度,推动打造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群众喜欢、质量水平高的群众文化活动品牌。积极组织流动舞台车、流动图书馆和科普大篷车,深入基层开展流动文化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