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7-1 重点文化设施建设项目
市级公共文化设施完善提升项目。包括市图书馆、市群艺馆(文化馆)、市美术馆、市博物馆等项目。
县级重点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提升项目。包括高阳四馆(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新建项目、涞源文化馆和图书馆改建项目、竞秀区图书馆、文化馆新建项目、博野县文化馆建设项目、望都县“三馆三中心”、 顺平县“五馆两中心”公共服务综合体项目、阜平县综合文化活动中心项目等。
(五)大力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
一是提升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完善文化馆、博物馆和图书馆、美术馆等各类公共文化设施服务标准。推动公共文化机构实行错时开放、延时开放,鼓励开展夜间主题服务,提升公共文化设施空间利用率。建立健全群众文化需求反馈机制,制定并定期发布公共文化服务提供目录,开展“菜单式”“订单式”服务。大力扶持文艺院团发展,扶持或培养国有或民营文艺院团承担公益演出服务职能。加强公共文化服务品牌建设,推动各地发展特色鲜明、社会广泛参与的服务项目。开展公共文化巡展巡讲巡演等服务,实现区域文化共建共享。加强基层广播电视播出机构服务能力建设。协调指导各地加大广播电视双拥题材节目策划实施力度,综合运用广播电视、网络视听系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国防教育和双拥共建教育;指导各地广播电视部门帮助基层部队完善广播电视基础设施;积极落实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及各类优抚对象享受公共文化服务优待优惠相关政策。二是创新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方式。加强基层公共文化服务统筹整合,适当拓展乡村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旅游、电商、就业辅导等功能,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综合效益,增强基层文化惠民工程覆盖面和实效性。拓展公共图书馆、文化馆阵地服务功能,面向不同群体,开展体验式、互动式的公共阅读和艺术普及活动,丰富互动体验、休闲娱乐、文化消费的空间。积极推进基层公共文化“嵌入式”服务,将文化创意融入社区、街区等生活场景,推动公共文化服务融入日常生活。结合疫情防控形势,通过“空中剧场”“云端艺术盛宴”“艺上云端”等线上和线下平台灵活组织,推动开展文艺惠民演出活动,为人民群众提供有效文化服务供给。三是拓展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内容。探索公益服务与有偿服务互为补充的实践方式和有效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公共文化机构研发文化创意产品,创新文化产品供给。完善公益性演出补贴制度,支持艺术表演团体提供公益性演出。推动经营性文化设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场所和传统民俗文化活动场所等向公众提供优惠或免费的公益性文化服务。积极发展与公共文化服务相关联的教育培训、体育健身、演艺会展、旅游休闲等产业,引导和支持各类文化企业开发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文化消费需求。鼓励各地根据实际,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与教育融合发展,面向中小学生设立课外教育基地,面向大学生组织开展有针对性性的校园文化和社会文化服务活动。
(六)繁荣发展群众文化事业
一是不断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推进广播电视涉农节目制作和农村题材文艺作品创作。加大对农村地区、偏远地区群众文化活动支持力度,引导各类文化活动、文化服务向基层倾斜。整合优质资源与力量,持续开展“戏曲进乡村”、文化进万家、文化卫生科技“三下乡”、群星奖优秀作品巡演等送文化下基层活动。组织农村中小学生到市县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图书馆、科技馆、儿童活动中心等开展研学实践活动。加大政策支持,推动乡土文艺团队、文化大院、文化户蓬勃发展。积极开展以“文化润古城”为主题的活动,扩大节庆文化活动、彩色周末、戏曲彩色周末等品牌的规模影响力。围绕国家重大纪念日、传统节日、民俗节庆和文化主题日等,组织开展一系列节日民俗活动。推进“结对子、种文化”活动,加强城市对农村文化建设的帮扶,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推进红色文化、社区文化、民族文化、乡土文化、校园文化、企业文化、军旅文化和家庭文化建设,培育积极健康的社会文化形态。推动广泛举办群众艺术节、市民文化节、大众合唱节、广场舞展演、乡村“村晚”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搭建群众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文化活动平台。二是深入开展全民阅读活动。建立支持开展全民阅读活动的机制,依托公共图书馆、书屋或阅览室,开展经典诵读、阅读分享、大师课等体验式、互动式的公共阅读活动。提高数字化阅读服务水平和阅读质量,推动农家书屋创新形式、延伸服务和提质增效。深入开展全民阅读活动,持续推动全民阅读进家庭、进社区、进校园、进农村、进企业、进机关等活动。三是积极开展全民艺术普及工作。积极举办群众艺术节事活动,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全民艺术普及品牌。推动各地以文化馆为主导,联合社会艺术培训机构,搭建文艺普及推广平台,把各级文化馆打造成为城乡居民的终身美育学校。支持发展群众文艺团队,加强群众文化艺术培训,普及艺术知识。支持各地因地制宜建设一批中小学生课外美育基地,开展文化艺术普及课程。
(七)推动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发展
一是健全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机制。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力度,培育一批具有较高服务水平、管理规范的公共文化服务承接企业。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促进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需对接。探索采取政府购买、项目补贴、定向资助、贷款贴息等政策措施,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设施运营、活动项目打造、服务资源配送等。引入符合条件的企业和社会组织,提高运营效率和服务水平,支持一批公共文化场馆整体或部分委托社会力量运营。二是不断扩大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利用空间。进一步简政放权,减少行政审批项目,吸引社会资本投入陈列馆、图书馆(农家书屋)、剧场、艺术馆、文化活动中心、文化站等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在城市商圈、景区景点、文化创意园区等,创新打造一批集阅读、展览、文化沙龙、轻食餐饮、休闲娱乐等于一体的“城市书房”“文化驿站”等公共文化空间。将符合条件的行政村、各类艺术培训机构发展为群众文艺辅导基地,建成一批群众文艺辅导基地。鼓励民办文化服务机构向公众免费或优惠开放,鼓励社会力量免费或优惠提供物业、设备,开展公益性文化服务。